19日,怀宁县法院三桥法庭的法官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电话里男子情绪异常激动,并一度失声痛哭。该名男子姓陈,打电话的目的居然是让法官不要受理其妻的离婚诉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陈某与高某2004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两人在外地以经营面点店为生。2015年4月,两人因故发生争吵,高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怀宁县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调解和好。2016年2月,两人再次发生争吵,高某第二次向怀宁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其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许离婚。
此后,高某为达到离婚的目的,专门从外地赶回怀宁。陈某闻讯又惊又悔,为阻止高某起诉,让其母及长女一起到法庭拦截高某起诉,自己则驾车从外地赶回,因心慌意乱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通电话。法官一边耐心劝解陈某及家人,一边电话劝说高某暂时不要起诉,待双方商谈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22日,陈某与高某来到法庭,经仔细询问后得知高某因不满家庭债务的分配才与陈某发生争执。陈某表示自己深爱高某,为表爱意曾割腕自杀挽留高某;高某则表示自己坚决要求离婚,但离婚后仍可与陈某一起经营包子店。经法官耐心劝解这对“欢喜冤家”数小时后,高某最终决定不再起诉离婚,夫妻相拥离去。
离婚并非解决矛盾的好办法,夫妻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强行阻止他人诉权的行为更不可取,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协商解决才是维持家庭和睦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