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我市情况。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在安庆督察期间,共交办信访投诉件491件,目前均已办结。
3月3日至31日,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保督察,督察期间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件187件。同时整理交办了我市49个方面(不含宿松县)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主要包括老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集贤关等区域性污染、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工业企业污染、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
5月16日至2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我市期间,重点关注长江大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城市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整治、长江岸线规划和保护、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和沿江湿地等方面的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信访投诉件304件,主要涉及“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农业养殖、非煤矿山、城市污水等方面环境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成立协调联络组和6个包保督察组,同时集体约谈各县(市、区)和经开区、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并签订责任状。对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单销号、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成效明显。目前,49个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销号46个,老城区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城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备用水源地建设3个问题计划年内完成整改,已达到5月底前完成90%以上整改任务的省考核要求。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87件信访投诉件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04件信访投诉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环保督察还有力推动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全市企业环保整体水平有新的提升。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有关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一批相关责任人。市纪委对怀宁县矿石资源加工企业区域污染问题、望江舒美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马窝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不完善问题、宜秀区大桥开发区大寨沟水污染问题、桐城市小电镀企业污染问题等5个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问责24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5人。据统计,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已处理有关责任人共计134人,其中免职7人、党纪政纪处分30人、通报批评7人、诫勉谈话11人、约谈79人。
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市环保局集中开展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处重罚环境违法企业。今年已关停取缔各类污染企业119家、责令整改527家、对151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措施,立案处罚215家、罚款378万元;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