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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多部门联控联防建长效机制

  7月4日,我市发布《关于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要求,每年4—10月为防溺水系列教育活动重点时期,学校要将突出防溺水知识和游泳技能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联控联防建长效机制

  《办法》要求宣传、教育体育、公安、民政、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属地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溺水事故的救援和善后维稳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部门负责研究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确保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一所学校;体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经营性游泳设施;公安部门会同海事、专业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开展溺水事故的救援,维护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公安消防部门应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留守儿童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管理,在景区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落实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过程的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及周边等施工过程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塌陷区、取土坑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水利部门负责督促产权所属水域管理单位在其管辖水域范围内,逐一设置警示标志;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及时救护溺水学生;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

  落实留守儿童包保责任

  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重点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有困难的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发挥熟悉水情、地情、民情的优势,实行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制度,落实属地责任和分片包保责任。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江河、湖泊、水库等危险区域及沟渠桥梁巡查管理,督促辖区各水域权属主体完善防护设施、设立警示标牌、明确巡查人员。在事故易发部位和多发地要设立固定或流动宣传广播,确保重点水域摸排全覆盖、安全警示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

  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切实担负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督促其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要落实留守儿童包保责任人,将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在家的留守儿童列为结对帮扶对象,落实留守儿童包保责任。

  防溺水知识和游泳技能

  每年4—10月为防溺水系列教育活动重点时期。学校将防溺水教育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年级、班级和教师。要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突出防溺水知识和游泳技能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做到教材、方案、内容、课时、评价“五落实”。

  通过家访、电访、举办家长学校等活动增强家校互动、密切家校联系,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送至每一位学生家长,将防溺水教育家访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督促家长落实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常态化的家访活动,配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民政等落实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居)两委以及教育、司法、民政等部门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

关键词:机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