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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商品整治工作

  如今,电器商品的质量好坏,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品质。自2014年起,我市涉及电器商品质量及服务的投诉举报数量均在前三位,且有缓慢增长的态势。为此,市工商质监局决定从本月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商品整治,全面排查我市流通领域电器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电器商品的行为。

  此次流通领域电器商品整治将重点检查五类场所,包括电器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经营电器商品的商场超市和销售门店;电器商品的销售储存仓库;电器商品抽样监测不合格、消费者投诉集中以及媒体曝光的经销企业;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商品的市场主体。

  重点检查四类商品,家用电器类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热水器等;电子信息类的电视机、各类电脑、手机等;照明光源及灯具类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固定式通用灯具、LED照明产品等。以及其他类的消防产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电动按摩器等小家电商品。

  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电器商品的行为;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器商品的行为;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器商品的行为;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电器商品冒充合格电器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及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器商品等违法行为;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电器商品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利用其优势地位或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等六类违法行为。

  市工商质监局要求,整治期间,各级主管部门要畅通12315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渠道,每月针对电器商品投诉举报情况进行专门的量化分析,判断消费者的诉求热点和消费市场的秩序状况。将电器商品纳入本级抽样监测计划,组织开展电器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对经营不合格电器商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召回。并按规定将违法违规销售电器商品的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