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市民江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市一些农村民办幼儿园,存在着幼教“小学化”的教学方式,违反幼儿成长教育规律,不利于幼儿健康发展。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幼儿教育不应拔苗助长
市民江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她是迎江区长风乡居民。“我和丈夫大学毕业后,都在外地一家企业工作,年幼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照顾。”
江女士说,她的孩子在当地一所幼儿园上学。不久前,她回家发现,孩子会背诵古诗,还会算几道简单的数学题。“虽然孩子有‘长进’,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孩子才上半学期幼儿园,就有这么大的‘进步’,这不是拔苗助长吗?”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不得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然而,我市一些农村民办幼儿园采取‘拔苗式’超前教育,灌输小学知识,忽略了对幼儿智力的开发、行为习惯的培养。”江女士说,中外教育心理学家一致认为,游戏是开发孩子智力和教养孩子社会角色的早期有效措施,而这种幼教“小学化”做法,易使幼儿教育误入“歧途”,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
“幼儿教育以游戏为主,注重让孩子在游戏中学习,在活动中体验。幼儿阶段最重要的不是学知识,而是让孩子形成终生受益的品质、态度、情感、能力,这是非常重要的。”江女士说,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监管力度,防止幼教”小学化”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记者调查】
幼教遭遇“瓶颈”问题
接到江女士反映后,记者在我市一些农村进行相关调查。
记者在迎江区长风乡一所民办幼儿园采访时发现,这家幼儿园不仅空间狭小,室内、外活动场所也有限。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家幼儿园教学设备、儿童娱乐设施十分简陋,甚至连最基本的教育教学所必需的玩教具、操作材料都很少。
“这样的幼儿园,缺乏开启孩子智力的游戏场所和设备。”从事幼教多年的徐老师说,这样的幼儿园环境是不适合幼儿教育。
“一些农村民办幼儿园不但教学设施跟不上,不少教师也是‘大妈’型。这些人文化程度不高,幼教不专业,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家住长风乡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幼儿园的“大妈”们对孩子们的生活照顾得很好,孩子们也能背诵几首古诗词,两位数以内的加减法也都会做,但这种从幼儿园小班开始的“小学化”的教育方法,违背了幼儿教育规律,不利于幼儿的成长。
“我们也知道过早的教会幼儿识字和算术,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但为了迎合家长需求,我们只得硬着头皮教。”一名幼儿园老师向记者诉苦:“现在农村的幼儿园大多是这样。如果不这样教学,有的家长们就认为老师不咋样,就觉得花钱有些亏,便想着让孩子转园。”
造成幼教“小学化”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老师自身能力有限。特级小学教师徐宗藩告诉记者,他关注农村留守幼儿教育多年。“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幼儿园应当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
徐宗藩说,但在我市农村,一些学历不高的家庭妇女担任着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这使得他们易在幼儿教育的道路走偏,容易发生幼教“小学化”。
【政协委员】
纠正幼教“小学化”倾向
迎江区政协委员汪玲经过走访和调查,撰写了《关于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提案。
汪玲在提案中写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规定幼儿园不能教小学的教学内容。可是在我市一些幼儿园,或多或少存在着小学化的教学方式。“尤其是在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甚至成为争抢生源的噱头,对社会、家长产生不良的导向,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应该坚决制止。
汪玲为此建议:首先,教育部门应做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决制止小学化的教育教学行为,出台和执行相应的规定,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监管;其次,小学教育按部就班,衔接孩子应有的水平进行教学,衔接好幼儿园的课程,不助推超前的教育行为;第三,各个学前教育机构加大对家长的宣传,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共同抵制小学化教学的行为,让幼儿做该做的事,学该学的内容。
【有关部门】
加大引导和督查力度
对于市民的反映和政协委员的建议,迎江区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来,迎江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推进科学保教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
“我们依托每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栏、幼小衔接家长讲座、网络联系、家访等多种形式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儿观、成长观,防止‘小学化’倾向。”这名工作人员说,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组织教师参加暑期“订单式”培训、举办名师专题讲座、科学保教培训等促进教师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有效落实在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中。出台了迎江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工作的通知》,在科学保教、收费管理、一日活动、师德师风、幼小衔接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办园行为方面,迎江区教育局定期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师聘用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年度检查,并召开反馈会,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督学力度,迎江区教育局于2013年实施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制度,出台了《责任区督学管理方案》,聘请幼教教研员和4名专业能力强的园长为责任区督学,实施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推进幼儿园规范发展。”这名工作人员说,并且,迎江区教育局于2013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率先制定《迎江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细则(试行)》,包括园务管理、队伍建设、科学保教、设施设备四项A级指标,17项B级指标等。“评估细则出台后,迎江区教育局成立评估组对属全日制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学年度办园水平评估,形成反馈报告,召开反馈会,进行全区通报和表彰。至今,迎江区已开展三个学年度的办园水平评估。”
这名工作人员说,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家长、幼儿园、社会形成教育合力。“对于市民的反映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我们将根据迎江区的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孩子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提高科学育儿能力,自觉抵制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二是结合《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完善和修订《迎江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细则(试行)》;三是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幼儿师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四是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及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推进迎江区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五是抓幼小衔接。继续组织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促进小学教育与幼儿园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幼儿园不能将幼小衔接片面理解为文化知识的衔接,应注重幼儿兴趣的激发、学习品质的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和生活能力的养成。小学教育要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按照小学各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开展教学,严禁拔苗助长的过度教育;六是强化对幼儿园办园和保教工作的监管,督查结果和监管情况将与年检,督导、考核、奖补、表彰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