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完成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
去年5月起,我市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创建工作,全面提高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47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中,已有18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完成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
规范化市场创建,要求市场开办者健全并落实食品准入、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入场经营户的经营档案,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依托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快检室,配备能熟练使用快检室仪器设备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天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吊白块以及其他非法添加物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并将检测数据在市场内显著位置公示,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
同时还要求市场内地面硬化,摊位、柜台、货架整齐统一,有良好的照明、给排水、清洁排污设施并定期消毒;熟食摊位和营业房设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销售、贮存场所整洁,与污染源保持适当距离;鲜活畜禽、水产品区与其他加工经营区域分开设置,排气、冲洗等设施良好。市场内经营户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统一证照公示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明上岗;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不销售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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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