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议通报了全市上半年食药品质量抽检情况及全市立案查处食药品违法案件等情况。记者了解到,1-6月份,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药品违法案件422件,截至6月30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起;“12331”热线上半年共受理举报投诉645起,均及时受理、函复,兑现投诉举报奖励3起。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2件
今年3月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共抽检35批次,经检验,其中有2批次水产品汪丫鱼中检测出孔雀石绿。据介绍,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长期超量使用可致癌,无公害水产养殖领域明令禁止添加。
为进一步查清我市水产品质量情况,4月份市食药监部门再次对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共抽检12批次,其中在1批次汪丫鱼中又检出孔雀石绿。随即,市食药监部门将该3批次涉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件线索移交至市公安局。据了解,这3批次“问题”汪丫鱼均来自外省,目前已刑拘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夏天是小龙虾的销售旺季,为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城区小龙虾集中销售区域进行重点抽检,共抽检14批次(含5批次小龙虾和9批次下龙虾卤料),经检验,其中有1批次卤料中检测出含有罂粟壳成分。
国家早在2009年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有罂粟壳,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但长期食用容易成瘾,还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另外,今年4月份,怀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农贸超市例行快检中,检测出一家经营户销售的饺子皮、面条和馄饨皮中含有硼砂。据了解,硼砂有广泛的用途,可用作清洁剂、化妆品、杀虫剂,毒性较高,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
随即,该局组织人员对县内面粉代理商、面制品作坊、餐饮户开展专项检查,抽取了9个厂家生产的18批次面粉以及挂面、饺子皮、水饺、馒头等面制品共31组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通过上线摸排,发现其中有2家经销商销售的面粉中含有硼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统计,1-6月份,全市食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药品违法案件422件。在相继开展的水产品、小龙虾、面粉及面制品等专项抽检中,均查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截至6月30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起。
节令食品抽检存在不合格
食品抽检方面,今年我市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省级抽检任务951批次,截至6月30日已完成3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1079批次;市县两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布共794批次。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不合格报告书29份,其中国抽22份、省抽2份、食用农产品抽检5份,已全部处置。
其中,流通环节春节期间共抽检食品50组,其中46组合格、4组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干辣椒和腊鸭腿,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亚硝酸盐和二氧化硫含量。端午节前抽检食用油、糕点等节令食品共50组,其中45组合格、5组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洋姜、素可乐棒、虾扯蛋、鱼趣和鸡汁魔片,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甜味剂、色素和二氧化硫含量。
药品抽检方面,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抽验,主要是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全省招标中标的《基本用药目录》中的高风险药品种实施抽验。截至目前,我市基本药物抽检完成450批次,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药品日常监督抽验,主要是对质量可疑产品进行抽验,如国家、省级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产品、价格异常、投诉举报较多、不良反应频次高、违规发布广告药品、治疗常见疾病、慢性疾病、适用人群广泛的药品等。已抽检任务372批次,共检出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水分、可见异物、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
医疗器械和药包材专项抽验,主要是抽检药包材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药包材20批次抽检任务已完成,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下半年,我市将扩大抽检品种覆盖面,以群众反映集中、高风险品种等为重点,适时安排专项抽检,充分发挥抽检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