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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核查入河排污口210个 提出初步整改意见110个

  8月23日,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为落实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整改工作要求,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我市按照“市级统筹、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动员,迅速落实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据了解,全市各县市区政府连日来强化责任、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到位。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分工,其中岳西、桐城等县分别出台了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8月14日印发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全面核查、登记建档、分类整改、综合整治、建立机制等整改内容。

  根据方案要求,8月18日前,市、县两级环保、住建、农委已提供入河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市政排污口、雨污合流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排污口名录以及相关立项、审批、环评、监测等资料。并配合开展核查、建档等工作。各部门按照要求主动配合,积极开展排查,基本按照时间节点提供相关材料。8月12日,市水利局组织市县两级水利、环保、住建、农委部门等70余人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业务培训,对核查范围、登记表及调查表填写、建档等注意事项进行分类指导,并提出工作目标。此外,还邀请了第三方机构参与核查、登记和建档工作,明显提升工作效率。同时成立了三个督查指导组,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巡回督导、技术支持、跟踪问效。

  截止到8月20日,全市核查入河排污口210个,提出初步整改意见110个。下一步,在逐个完善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将抓紧建档,提出一口一策,全面整改,并开展立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