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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纪委通报七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9月30日,宿松县纪委通报了七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凉亭镇凉亭社区社保站原负责人王学军擅自调剂低保户的低保金问题。2017年2月,王学军为了解决其责任片区内癌症患者陈某家庭困难,擅自将其片区内两名低保户的低保金合计1200元调剂给陈某。王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低保金退还给两名低保户。

  二郎镇三冲村原总支书记吴先国截留专项资金问题。2008年,三冲村在发放雪灾竹林恢复资金和雪灾倒塌房屋重建资金时,截留27620元专项资金作村集体其他支出。吴先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隘口乡风和村以“广播电视村村通”名义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2009年,风和村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以安装费名义收取每户60元,共计11000元。2011年,村总支书记李金华为群众办理户籍登记工作中,收受现金1000元。李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除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安装费予以清退。

  陈汉乡玉屏村以“广播电视村村通”名义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2008年,玉屏村在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以安装费名义收取每户60元,共计收取14580元;2010年,乡广播站以“广播电视村村通”名义收取玉屏村安装费6000元。玉屏村村书记虞邦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广播站站长朱文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清退。

  陈汉乡广福村违规处理低保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广福村下屋组以村民的名义领取低保金26946元,用于村组公共建设。广福村主任朱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总支书记朱才安和村报账员朱长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回。

  许岭镇滴露村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2014年,滴露村将村民集资修建的道路申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和财政奖补资金11.7万元;2017年1月26日,滴露村利用村部办公楼落成之机举办庆典仪式,向村内各组摊派礼金28800元。总支书记石木旺、村委会主任彭琼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干彭小民、朱杨喜、石建松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礼金予以退还,套取资金予以追缴。

  复兴镇中棚村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中棚村将打卡发放到户的危改资金19800元收回,用于村庄整治。中棚村党总支书记叶映峰、会计吴荣华、复兴镇建设环保分局副局长金彬三人对此负有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