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我市对“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精神,部署和推进我市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10月10日下午,市国土局联合市网宣办、市经济信息中心、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外事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安庆海关、市工商质监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文物局等12个部门,召开安庆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自即日起成立安庆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各类“问题地图”,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此次“问题地图”的检查内容主要为: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以及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三大类内容。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分为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以及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八大类。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整改、抽查整治、汇报总结以及“回头看”阶段等四个阶段。

  自查单位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应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此外,市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反馈群众举报以及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地图”线索,并对各地发现“问题地图”较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地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