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家住山水文苑小区的李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们小区虽然划定了一些地上停车位,但不让业主停车。物业公司强制业主租赁地下停车位,这很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李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他一家人是今年搬入山水文苑小区居住的。“整个小区只有7栋楼和8栋楼交房,其它楼栋还在建设中。”
李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入住率不足百分之三十小区,停车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小区划了地上停车位,但物业公司却不让业主停车。如果业主要停车,只能租赁地下停车位,租金每月近300元。”
“地上停车位目前能够满足入住业主停车的需求,但物业公司坚决不让业主停车。”李先生说,仅小区7栋楼和8栋楼的楼下就有近20个停车位。“不明白物业公司为何不让业主在地上停车位停车。小区公共区域本来就是业主共有的,既然划定了停车位,业主缴纳一定的管理费,使用地上停车位无可厚非,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们租赁地下停车位呢?”
接到李先生的反映后,记者来到山水文苑小区。在小区7栋楼、8栋楼的楼下,记者数了一下,共有15个停车位。
居民陈女士告诉记者:“我父亲今天来我家做客,带来的车辆不给进小区。不仅是私家车,就连业主的电动车也进不来。”
陈女士还介绍:“地上停车位租赁费比较低,地下停车位的费用是其数倍。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肯定是偏向于让业主租赁地下停车位,但这种方式不妥,应由业主自行选择。”
记者随后来到山水文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区地上停车位没有多少,我们不打算租赁给业主,仅供业主家中有事临时使用,比如办喜事等。”
对于物业管理人员的说法,居民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说:“现在的情况是居民不论临时有事,还是想要在地上车位长期停放,物业公司都不允许。既然划定了停车位,不能物尽其用,这是一种浪费。另外,公共区域内的停车位,业主也有优先使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