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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试营业”就可不开发票? 税务部门:消费者可投诉

  10月29日,市民王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10月27日晚上,我和几名同事来到安庆七街一家名叫“乡村田园”饭店聚餐。餐后结账时,我要求收银员开具有“抬头”的正规发票,但对方称,他们目前正处于“试营业”,无法开具发票。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对方才写了一张“发票欠条”。我认为,即使饭店在“试营业”期间,也应主动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王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10月27日晚上,她与几名同事在安庆七街一家名叫“乡村田园”饭店聚餐。“餐后结账时,我要求收银员开具有‘抬头’的发票。因为是单位聚餐,必须严格按照单位要求,才能报销。可没有想到,这名收银员却告知我,他们饭店目前‘试营业’,开不了发票。”

  对于饭店收银员的“说法”,王女士表示不能理解。“‘试营业’是经营者自己的‘说法’,既然消费者前来消费,就应开具发票。”王女士说。

  王女士说,她和同事与这名收银员进行协商。“一开始,收银员称我们是在‘找茬’,后又拿来一沓手撕发票。按照我们单位的规定,这种手撕发票是报不了销的。”

  王女士说:“这家饭店工作人员还告诉我们,由于(饭店)相关手续正在办理,无法开具发票。如果确有需要,过一段时间再来取。”

  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预结单”上看到,这张“预结单”背面有饭店工作人员手写的“欠发票”字迹。“没想到吃一顿饭竟然这么麻烦。”王女士说。

  10月31日,记者拿着这张“预结单”来到“乡村田园”饭店,饭店收银员说:“现在还开不了发票,老板出门办这件事了。”

  11月1日,记者来到安庆市地方税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拒绝开发票涉嫌偷漏税。对于饭店工作人员“试营业期间不开发票”的说法,这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这个规定”。

  这名工作人员说,经营者必须办齐工商、消防、税务等部门的证照后,才能经营。“试营业”只是表示刚开业期间服务、管理可能不够周全和流畅,但在税务上并没有“试营业”的概念。“如果拒开发票,经营者就有了偷税漏税的机会。此外,偶尔会出现发票机故障、发票用完的情况,但事后必须为消费者补开发票。”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消费者遇到经营者以“试营业”为由,拒开发票的行为,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由税务部门上门进行调查。“一旦发现经营者有偷税漏税行为,除补齐少交的税款外,还将支付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一些经营者会以打折、抹零、赠送礼品、送代金券等名义,诱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或者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以其它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更有甚者串用发票、使用假发票,这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导致大量税款流失。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票是消费者进行消费的凭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也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而且现行法律规定根本没有“试营业”一词。经营者以“试营业”为由拒绝提供,这只是为自己偷税漏税找了一个“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