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籍驾驶人潘某某为了躲避高速公路电子警察抓拍,在上高速前将事先从网上购买的数字贴“9”,把原车牌中的“5”进行了粘贴,原车牌被变造,2016年3月途经济广高速805km处监控点时被抓拍,经民警公安网比对将变造车牌违法行为录入公安网。11月7日,潘某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被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
10月31日上午,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处罚大厅来了一名男子,声称要处理违章,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到,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皖HYP199小型客车,于2016年3月18日23时16分,途经济广高速805公里处时被电子监控抓拍,经民警公安网比对,发现“皖HYP199”中的最后一位数字“9”,被潘某某利用数字贴遮挡,其原本真实车牌为皖HYP195,民警遂将其违法行为录入公安网进行处罚。
查询完毕后,民警依法告知并给予处理,当询问驾驶员潘某某变造机动车号牌为何时隔1年半才来接受处理时,据潘某某讲述,他听信别人的话,便从网上购买了一套数字贴,心想这样便能躲避违章且不易被察觉,在尝试多次后不料被济广高速805km处的监控抓拍到,后来也知道了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所以一直不敢来接受处理,因到了年审车辆的期间,且需要购买保险,这次不得已前来大队接受处理。
为充分保障驾驶人的合法权益,民警将处罚结果告知了潘某某,潘某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11月7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根据潘某某的询问笔录、驾驶人和机动车查询结果单、电子监控图片等证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对潘某某实施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