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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11月1日,我市正式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安庆市林长制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市正式印发通知,就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做出部署。

  11月14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市及各地防火办要加大督察检查力度的频率,要坚持做到当日督查、当日通报,并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重点卡口、路口,要做到专人负责,划片包干,严防死守。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各种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食宿,整装待命,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努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还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七级包保”责任制,严明纪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监测,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按照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报送火灾信息,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防火期,全市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防火办要在每日17:00前向市防火办报告当日火情。

关键词: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