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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件非法烟花爆竹被集中销毁

 图为即将被销毁的价值80余万元的烟花爆竹。 徐勇进 摄
 

  12月7日,安庆市公安局联合消防、安监、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对2017年以来查获收缴的7800件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这些非法烟花爆竹价值80余万元。

  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制品数量多、品种全,既有制作粗糙质量低劣的小鞭炮,又有装药量超过国家标准的烟花,还有极易致人伤亡、引发火灾的组合型烟花。当天下午,在警车的护送下,满载伪劣烟花爆竹的集装车开抵目的地。随后,工作人员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为避免在搬运时摩擦产生火花而发生意外,工作人员整个搬运过程都非常小心翼翼。

  当7800件烟花爆竹全部被铺设在空地上后,当天下午4点,几名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上洒上汽油,随着点火口令的宣布,在巨大的爆炸声中,腾起的阵阵烟雾升上了天空,这些极具危险性的非法烟花爆竹,顷刻间化为一阵巨响而灰飞烟灭。为确保现场周围群众的安全,公安、消防人员对销毁过程进行全程保护,确保销毁工作的万无一失。整个销毁活动历时2个多小时,安全顺利地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

  安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江厚明介绍,2017年,我市各级公安、安监部门深入开展“扫雷”等系列专项活动,全面清查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共侦办7起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查处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84起,行政拘留72人,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5000余件。但是,我市危险物品管理基础仍很薄弱,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还很严重,管理任务艰巨。

  江厚明介绍,2018年1月1日起,在市区,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一律不允许燃放。公安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排摸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分类制定具体方案,有针对性开展检查工作。公安部门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整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行动期间,公安部门将重点对辖区内可能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居民住宅、出租房屋、闲置院落、废弃厂房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在全面做好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与安监、城管等部门的执法衔接工作,密切配合智能部门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管控、清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临近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切实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将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点,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购买和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张贴含有批发企业名称的销售标签,做到购进产品登记手续齐全,销售产品记录完整,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有与其经营规模、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县(市)、区内配送车辆应是封闭的箱式货车,并标明安全警示标志;委托运输的配送车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安监、公安、工商、城管、质监、交通、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全面做好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发现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查处。

关键词: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