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安庆大桥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涉枪案件收取管制刀具若干把,交由110指挥中心接管。经辖区宜秀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最终调查,驾驶员是从事猎人工作,具有合法的使用枪支证件,由于驾驶员持枪超过持枪证规定区域(池州东至县),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受案待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当日下午16时,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大桥收费站开展“亮尾、降速、防疲劳”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池州牌照小型客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随即上前检查。驾驶员李某某被拦下后表情凝重,神色慌张,刻意闪躲,警觉的民警随通过车窗发现车内后两排五个座位全部被拆卸且放置一个铁质的铁笼,笼内装有6只狼狗,在后排坐中间位置发现一只杀伤力较大的制式猎枪及六发子弹、若干把锋利无比的斧头和管制刀具,民警察觉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私改车内格局违法行为车辆,可能涉及治安案件,遂拨打110指挥中心电话,并联合周边民警立即出击对涉事车辆涉案人员收缴物品予以集中控制,涉事三人很配合民警直至辖区宜秀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民警及特警赶赴现场,将涉枪的三名男子带至派出所后做进一步调查。
经过派出所民警6个小时的连夜突审,得出结论该名驾驶员是从事猎人工作,专门猎杀一些具有危险性的动物例如野猪,且具有合法的使用枪支证件,车内所装载的6只狼狗为猎犬。由于驾驶员李某某持枪超过持枪证规定区域(池州东至县),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受案待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