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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名农民工领到被拖欠工资

  12月20日,农民工李效忠在太湖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场,一次性领到了48750元现金,脸上写满了辛酸的喜悦。

  李效忠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已经两年了,今天终于拿到了这笔钱,真的很不容易。非常感谢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的艰苦努力。”

  李效忠向记者介绍,这次领取被太湖县某企业拖欠了两年多时间的工资共有49名农民工,累计金额33万多元。

  落户在太湖县经开区的某企业自2016年2月起,由于企业亏损停产,拖欠李效忠等49名农民工两个月工资合计330908.3元。因多次索要未果,49名农民工先后两次向太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一次性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太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于2017年4月20日和8月2日,两次公开审理,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对49名农民工要求这家公司一次性支付工资的申请予以支持。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49名农民工先后于2017年6月2日、8月31日两次向太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十分重视,他们认真商讨执行方案,并从这家公司的财产调查着手,进行了大量的查证工作。经过法警们的艰辛努力,于12月7日找到了这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徐某,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徐某经过反思,承诺兑现欠款。

  “今天法院帮我拿到7000多元的血汗钱,这是对农民工们的真切关怀。我感到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来自宿松县的农民工罗晶晶高兴地说。

  “我们受理此案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依法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查控,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迫于这种强大的压力,徐某积极筹款,终于将拖欠的工资及时提交了我院,安稳了民心。”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汪晓彬说。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