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锐意进取的政治担当、时不我待的履职主动,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任务。五年来,召开人民代表大会7次、常委会会议3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作出决议决定46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8人次;对12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6项;组织专题询问5次;开展满意度测评2次;发出审议意见书58份、议事意见通知书59份。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彰显新境界
紧紧围绕市委“456”总体部署,统筹安排人大工作。贯彻市委决策,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讨论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大宜城发展战略规划、城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安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城市防洪体系建设规划、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等,使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体现党委意图,依法任免干部。决定任命、任命281人次,接受辞职、免职127人次。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了解和拟任人员作供职报告、向宪法宣誓等制度。
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
开启地方立法。2015年5月,在全省首批获准行使立法权。2016年5月,出台首部法规《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2017年3月,出台第二部法规《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2017年7月,出台第三部法规《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燃放烟花爆竹限制与监管纳入法治轨道。第四部法规《安庆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完成一审。
保障法律实施。作出“七五普法”决议;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组织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银行业监管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对县(市)区和“一府两院”报送的4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推进依法行政。听取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工作报告;对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的实施、“三项清单”的落实开展专题调研;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跟踪督查预算支出绩效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
维护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报告;关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百名代表看执行”“百名代表看诉讼”活动。
推进五大发展行动展现新作为
推动经济转型。听取审议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报告;开展中小企业运营等工作调研;组织代表视察高新区、筑梦新区、圆梦新区等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园区及华茂等企业调研走访。
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察;听取和审议公立医院改革、中医药条例执行情况报告;关注省十三运体育场馆建设、博物馆建设;开展民族和宗教、社区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调研;就社保资金筹集使用等发出议事意见通知书。
保护绿水青山。每年开展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审议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察;逐年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代表视察林长制、河长制落实情况;就大气雾霾治理、菱湖风景区水源保护开展专题询问。
维护民生民利。听取审议市政府精准脱贫工作报告;认真做好宿松、宜秀片区及太湖县北中镇定点帮扶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组织代表视察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农村饮用水安全、石化管廊带迁建等工作报告。
发挥代表作用落实新举措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建立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代表接待日制度;提高市、县、乡三级代表活动经费;在主流媒体开设 “建议提案追踪”专栏。
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积极探索推行“互联网+代表工作”新模式;组织代表围绕国计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推荐代表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组织代表参加绩效考核等活动。
推动议案建议落实。强力督办代表依法提出“加强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保护”“改善城区交通状况”等议案。代表提出的585件建议均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