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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持续推进



  2017年12月29日,迎江区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在辖区范围内进行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在宜城路枞阳门附近有3处仓库非法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现场清缴烟花爆竹近200件。

  图\文 记 者 雷琳琳

  江 胜

  通讯员 高庆宁

  本报讯 从2017年12月29日起,我市各地将以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各职能部门将以建筑工地、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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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宣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调度会上获悉,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151起。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出动车辆331辆(次),出动警力1935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9人,疏散被困人员500人。

  ● 从火灾发生的场所和区域分析,居民住宅、交通工具、厂房仓库是火灾发生的主要场所。住宅发生火灾23起,占总起数的15.2%;交通工具发生火灾18起,占总起数的11.9%,厂房仓库发生火灾10起,占总起数的6.6%。

  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将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物流仓储等高风险场所,坚决做到“六个一律”:

  未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管理不到位的,一律约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责令依法处理;营业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一律立即依法清理;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一律依法拆除;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

  针对群租房顽症,街道、乡镇政府、住建部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

  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夜间专门值班值守人员;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

  安监、住建部门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四个必须":

  凡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整改;凡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的,必须依法顶格处罚。住建部门对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开展抽查,发动网格员、社区民警清理电动车违规停放,严格落实电动车"三个严禁",即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严禁违规充电,严禁停放在楼梯间。

关键词:火灾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