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上午,市民江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不久前,我所在的单位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关系,如今失业在家。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我这种情况,能否领到失业保险金?
江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她原先在我市一家企业工作,后来这家企业倒闭,她领取了两年的失业保险金。“2014年10月份,我应聘到城区一家单位上班,所在单位为我办理了‘五险’。如今单位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关系,像我这种情况,能否再次领到失业保险金?”
当日上午,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这名工作人员说,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的要求。
这名工作人员说,江女士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失业保险金。“如果符合条件,是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