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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防火紧盯群租房等七类场所

  ★七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

  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物流仓储

  ★电动车“三个严禁”:

  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严禁违规充电,严禁停放在楼梯间。

  2017年12月29日,记者在市宣贯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调度会上获悉,2017年7月份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151起,抢救被困人员29人,疏散被困人员 500人,抢救财产价值8487.5万元。针对冬春季火灾高发的突出问题,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物流仓储等七大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紧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关键环节,特殊时段,坚持政府领导带队查、行业部门系统查、社会单位自主查、公安机关联合查,始终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

  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不可忽视

  记者在会上获悉,2017年7月份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151起,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出动车辆331辆(次),出动警力1935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9人,疏散被困人员500人,抢救财产价值8487.5万元。

  从火灾原因分析,电气火灾27起,占总起数的17.9%;用火不慎16起,占总起数的10.6%。从火灾发生的场所和区域分析,居民住宅、交通工具、厂房仓库是火灾发生的主要场所。住宅发生火灾23起,占总起数的15.2%;交通工具发生火灾18起,占总起数的11.9%,厂房仓库发生火灾10起,占总起数的6.6%。尤其是2017年“10.24”大观区四眼井菜市场火灾、2017年“11.17”太湖县宏宇加工车间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都比较大 。

  安庆市消防支队相关人士表示,从火灾数据可以看出,居民住宅、群租房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多起火灾都是因居民楼梯间内堆放可燃杂物,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发的。近年来,我市也发生过类似的居民住宅火灾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一定的负面影响。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家庭式商铺、公租房、居民住宅小区、自建房等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还不够了解,缺乏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部分行业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还有待加强,监督检查的频次较少、发现问题的能力较弱,督促整改的力度不强。部分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按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有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在岗,消防设施设备长期故障。

  火患排查紧盯物流仓储等七类场所

  隐患不查,火灾难消;隐患不除,安全难保。冬春防火期间,各地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物流仓储等七大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

  各职能部门要以建筑工地、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召开重点单位法人代表见面会,部署开展自查自纠,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检测消防设施。

  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将持续推进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物流仓储等高风险场所,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即未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管理不到位的,一律约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责令依法处理;营业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一律立即依法清理;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一律依法拆除;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

  街道、乡镇政府、住建部门要下决心解决群租房顽症,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夜间专门值班值守人员;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

  安监、住建部门,要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四个必须”, 凡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整改;凡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的,必须依法顶格处罚。

  住建部门要对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开展抽查,发动网格员、社区民警清理电动车违规停放,严格落实电动车“三个严禁”,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严禁违规充电,严禁停放在楼梯间。

  冬春火灾防控奖惩严明

  近年来,城乡火灾事故普遍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知识,全面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网格管理员等消防宣传骨干,对孤寡老人、留守病残人员和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面对面”入户开展宣传,提示“怎么防、怎么逃、怎么灭”。特别是住建,安监以及各地产开发公司,要深刻汲取外地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确保冬春期间建筑领域的消防安全。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执勤战备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提高全体官兵的执勤战备意识。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的规律特点,严格落实执勤战备措施,切实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做好“灭大火、救大灾、打恶仗”的各项准备。要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实兵、实装、实战”熟悉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本领,切实发挥应急救援“骨干”作用。要加强与辖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第一出动力量调派,确保一旦出现警情,快速到场、灭早灭小。要抓紧对执勤车辆装备进行一次清点,针对短缺装备器材,向当地政府做出专题报告,切实提高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保障能力。

  各级政府要要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消防基础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公安、住建、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责任。

  市政府将严明奖惩,对落实冬春防火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及时总结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部门,坚决予以批评追责。各地各部门也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奖惩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关键词: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