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受冬季枯水期影响 皖河航道实施限制性通航

  通告要求,拟进出石门湖航道水域的船舶,必须提前与皖河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取得联系,服从其管控与指挥。在满足最低安全航行条件下,向皖河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申报,获准后方可通行,严禁擅自进出石门湖航道。严禁船舶超维护水深、超限通过。沿岸各港口生产企业要提前合理调度运力计划,及时向大观区、怀宁县港航管理处(地方海事处)联系报备

  由于皖河(石门湖)航道进入枯水期,航道水深条件限制明显,为保障过往船舶航行和通航安全,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发布航行通告,决定自1月4日起对皖河(石门湖)通航水域实施限制性通航。

  通告要求,拟进出石门湖航道水域的船舶,必须提前与皖河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取得联系,服从其管控与指挥。在满足最低安全航行条件下,向皖河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申报,获准后方可通行,严禁擅自进出石门湖航道。严禁船舶超维护水深、超限通过。沿岸各港口生产企业要提前合理调度运力计划,及时向大观区、怀宁县港航管理处(地方海事处)联系报备。

  2017年4月19日,石门湖航道整治工程交工验收后,达到限制性Ⅲ级航道通航标准,但受冬季枯水期影响,目前,石门湖航道浅点较多,水深只有1.8米,且呈现进一步下降趋势。

关键词:限制性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