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414家,实施行政处罚332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7起、刑事拘留8起。完成68家在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整治。
1月1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全年,我市空气优良天数为268天,空气优良率为73.4%,“安庆蓝”长期占据宜城天空。
据了解,2017年,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位。PM2.5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6位。空气优良率为73.4%,全省排名第4位。空气质量六项综合指数由去年的第8位上升为第4位。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焚烧火点控制数均符合省考核要求。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完成整治工业燃煤锅炉、生活燃煤锅炉435台、244台,全面完成整治任务。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安庆石化于2017年开始实施热电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计划于2018年建成投用。完成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大幅度降低了企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2017年,省环保厅下达我市清洁生产审核项目9个,完成9个,完成率100%,达到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完成比例。2017年完成市级清洁生产项目8个。
同时,按照省厅及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还印发了我市“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排查和整治。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414家,实施行政处罚332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7起、刑事拘留8起。
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庆市协调联络组交办单中68家在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整治。其中有64家已完成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其余未改造、正在改造的4家已由县级环保、商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立即停止销售汽油的行政处罚,并张贴封条或铅封。全市49辆油罐车和一个储油库改造添加了油气回收装置,符合既定要求。
2018年,我市将继续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针对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汽车尾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等难点工作,出台专项行动方案,落实部门责任,继续实施对县(市)区月考核月调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