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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从本月起,集中力量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酒类小作坊和散装酒经营户等主体。

  记者2月2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本月起,集中力量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酒类小作坊和散装酒经营户等主体,是否存在使用甲醇等有毒有害原料、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安庆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此次专项整治以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假售假黑窝点等为对象;以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特别是散装销售的白酒和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其他蒸馏酒等酒类产品为重点整治产品。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特别是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将对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实际存在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者普查登记,对其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原辅材料采购等信息予以登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消除监管“死角”。

  指导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白酒小作坊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白酒,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且不得在登记备案的行政区域以外销售。

  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从正规渠道购进酒类产品,并按规定在散装酒类产品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要求,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结合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供需旺盛特点,各级监管部门将对酒类产品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近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及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同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专项整治期间,至少抽检1批次酒类产品。重点加大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频次、范围。对抽检不合格的,及时处置,彻查原因,控制风险。对抽检发现甲醇、氰化物等不合格项目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封扣押涉案原辅料、设备设施及产品,追查涉案原料、生产源头和销售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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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消费白酒注意事项

  到正规超市、商场购买,索取发票并注明批次、批号;注意外包装新旧程度,密封是否良好,标志是否清晰等,正宗红酒通常呈柔和的琥珀色,瓶底没有沉淀,封口严密、整齐,压印纹理清晰,标签位置字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