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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重大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启动

  为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推动钢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2月6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自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范围包括有高炉、转炉、电炉生产设备的钢铁企业。工作重点为开展高炉、转炉、电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在安全管理方面,将排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达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制定严谨的检维修工作方案,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在行动中,各钢铁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制定本企业及所属单位自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钢铁企业要及时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清单,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全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分别对辖区内钢铁企业开展“全覆盖、零死角”的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企业仍存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并进行处罚,不打折扣;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及时进行督查和指导,通过信用惩戒、约谈、通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措施,有效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严肃问责、追责。

关键词:隐患专项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