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在迎宾东路、阳光路与外环北路交叉口,施工车辆驶离工地时造成外环北路路面污染,市城管委三车办执法人员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两家施工单位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记者2月7日从市城管委三车办了解到,当日下午,外环北路管护单位向三车办投诉,反映迎宾东路与阳光路道排工程在外环北路的出入口路面有污染。三车办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两个路口路面污染,是因为阳光路道排工程和迎宾东路道排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两家施工单位对施工车辆均未采取保洁措施,车辆驶离工地时,车轮带泥上路造成外环北路路面污染。
市城管委三车办执法人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清扫冲洗被污染的路面,并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两家施工单位分别处以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