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5日,迎江公安分局华中路派出所会同迎江区联合检查组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2月26日,华中路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杨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今年2月15日除夕晚22时许,迎江公安分局、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城管、质监局联合执法组在安庆市迎江区湖心南路49号“振风香店”巡查时发现该店面的阁楼上存放大量的烟花爆竹,经清点,非法烟花爆竹共计20件。执法组随即将此案移交辖区华中路派出所审查。
华中路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拍照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扣押储存的烟花爆竹并传唤违法行为人杨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如实供述了其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用以变卖。
由于案发时值除夕,公安机关从以人为本、柔性执法的角度,2月26日华中路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杨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