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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对口招生”实施方案出炉 “一技之长”考生可被直接录取

  “对口招生”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定在3月25日。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3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8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出台,考试内容依然为“知识+技能”,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定在3月25日。

  文化课考试

  3月25日举行

  据悉,“对口招生”对象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艺术、体育、学前教育类等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可合并实施。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5日。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均由对口招生院校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由牵头本科高校负责命题、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评分。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院校公告。

  获奖考生

  可享受鼓励政策

  与去年一样,今年“对口招生”继续实行鼓励政策。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录取方面,本科对口招生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经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考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招生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定其他单项最低控制分数线。

  通过“对口招生”进入应用型本科高校学习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