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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服务设施专项清理开始


  3月23日,市住建委召开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暂行管理规定及专项清理工作宣传贯彻会议。记者从会议获悉,我市即日起启动对新建住宅小区8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专项清理,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面清理。

  根据近期市政府发布的《安庆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专项清理的8类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站;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街道办事处、社居委、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等行政管理用房;菜市场(便民店);邻里中心(社区服务站);公厕、环卫设施。

  专项清理范围包括三类,分别为市区2011年以来规划审批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住宅小区、还建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需要清理的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所有已出让土地应建而未建的商业办公及其他配建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居委(村)及相关单位,限期承接辖区内所有已交付使用(含部分交付)住宅小区的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切实解决小区居民入住后的社区公共服务问题。

  对不配合清理移交的开发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将暂缓或不予办理该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及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审批业务和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综合查验备案手续等,不接受该开发企业和拥有控股关系的企业参加全市范围内的竞地投标等;对占用且拒不配合移交的物业服务企业,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应将该物业服务企业及法人代表和股东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