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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支持构建现代农业四大体系 发展现代农业助力脱贫攻坚

  5月8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近日,我市制定了《安庆市2018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助力脱贫攻坚、确保“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

  支持在贫困村建基地,政策规定,龙头企业当年在贫困村新建基地50—100亩的,茶园、桑园每亩给予300元奖励,果园、油茶、中药材等每亩给予200元奖励;100亩以上的茶园、桑园每亩给予500元奖励,果园、油茶、中药材等每亩给予400元奖励;新建山泉流水养殖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

  支持在贫困村建扶贫车间发展农产品加工,政策规定,龙头企业当年在贫困村建立扶贫车间、发展农产品加工,且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20—50万元的扶贫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在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政策规定,龙头企业在贫困村投资建设休闲农业,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点,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由县级以上政府主办,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点在贫困村的、承办的农事节庆活动(如赏花节、采摘节、美食节等),对主承办企业或贫困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龙头企业当年在贫困村投资新建或改建农家乐、民宿投资额20—50万元的扶贫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在贫困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政策规定,对当年在贫困村组织10户以上贫困户,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且年终兑现收益分红的龙头企业,按龙头企业兑现贫困户股权分红总额的2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关键词:现代农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