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重点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制度,狠抓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月10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重点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制度,狠抓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重点对涵洞、高边坡、深基坑、大型脚手架等施工部位和工程开工、高危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持证上岗以及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环节的监管,强化施工交通运输安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力争排除制约水利建设发展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构筑“平安水电”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成果,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强化工地试验室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设备的使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充实抢险队伍及物资,加强水库大坝、溢洪道、涵闸洞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监测。
全力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检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认真贯彻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见》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判别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隐患问题整治与信息“双闭环管理”。
继续组织开展汛前、汛期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汛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督促整改和汛期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