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下午15时许,太湖县公安局刘畈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马畈村戴某某住宅内有人赌博。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依法对戴某某住宅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正在利用麻将进行赌博活动的张某某、余某某等四人,并依法将涉案人员传唤至所内询问查证。
经查,当日中午12时许,戴某某邀约张某某、余某某等四人到她家打麻将,戴某某提供场所及赌具,张某某、余某某等四人以打“晃晃”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每自摸一把给戴某某2元台费。至查获时,戴某某共收取台费290元,四名参赌人员共有赌资1170元。
5月9日,五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