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法院注重以招商引资为关键,灵活机动开展执行工作,19日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既让百万工程款依法被追回,又盘活了一家“僵尸企业”。
2013年12月23日,A安装公司与B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B科技公司将其坐落于怀宁工业园区的三座车间和倒班楼工程发包给A安装公司进行施工,合同总价款达800万元,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按主管部门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调整,并入决算。2014年9月,A安装公司完成三座车间的修建任务,但B科技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剩余工程无法施工。经A安装公司多次催要,B科技公司仍未支付到期工程款。A安装公司遂于2017年3月5日通知B科技公司解除合同。
随后,A安装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B科技公司,经怀宁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制作调解书,但B科技公司仍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还款义务,A安装公司即向怀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B科技公司发送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同时对该公司进行财产调查,查询到B科技公司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后依法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承办法官又赶到B科技公司实地了解该企业厂房只有部分建成,还有厂房尚未竣工,也未投入使用,纯属“僵尸企业”。
考虑到企业能够均衡发展和最大限度挽回申请执行人利益,承办法官没有贸然启动拍卖程序,而是先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说服大家一起寻找买主。在了解到一家材料公司有意向购买后,承办法官立即召集三方协商,经过多次商谈,三方终于就该房地产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怀宁法院趁热打铁,及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最终某材料公司在一拍中以1120万元竞拍成功。拍卖成功后,怀宁法院第一时间将所欠工程款665.72万元拨付给A安装公司,使其偿还了一些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欠款。
怀宁法院通过因地制宜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该案,啃掉了这块“硬骨头”,使得“僵尸企业”实现了涅槃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