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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玩“躲猫猫” 扣车后人现身

  5月21日晚11时许,安庆市宜秀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立即奔赴合肥,往返500多公里,短短六小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邓某某的奥迪A8L轿车。

  该案系一起金融类车贷案件。被执行人邓某某在2013年3月向申请执行人—银行安庆分行,贷款用于购买奥迪A8L,并做了抵押登记手续。但邓某某在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缴仍拒绝还款。

  银行无奈之下向宜秀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邓某某偿还贷款454720.91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但直至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邓某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拒不到庭说明案件情况。法院多次打电话他不接或说在外地,始终不与法官见面。

  据此,宜秀法院执行法官遂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邓某某财产,查封了邓某某在安庆的多套房产,但这些房产都抵押给他人,法院无法处置,同时法院定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但都无收获。案件的执行进入瓶颈期。

  5月21日晚七时许,执行法官刚丢下碗筷就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说在合肥包河区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邓某某的车辆。执行法官遂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车辆及法警随执行法官连夜奔赴200公里外的合肥。到达执行现场后,立即对车辆的车架号及车牌进行核实,现场准备扣押。

  在扣押车辆过程中,该车现任“车主”出现,其向法院说明该车是邓某某抵债给他,但未办理任何变更登记手续,执行法官立即告知所谓的“车主”,邓某某将车辆抵债是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已经明显构成拘执罪,希望其不要阻碍法院扣车,否则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所谓的“车主”在执行法官的规劝下,将车辆交给法院。法院在当晚11点半左右顺利扣押车辆,并运往安庆。

  在回安庆的路上,被执行人邓某某“现身”,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向法官承认错误,承诺配合法院处置车辆,并在下周一到法院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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