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桐城一位驾驶人认为自己喝的隔夜酒已消散,驾驶车辆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面临1500元罚款、注销驾证的处罚。
5月27日上午10时许,桐城人汪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城区和平东路行驶至与龙池路平交路口时,遇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查缉行动。民警在对汪某的检查过程中闻到汪某身上有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汪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饮酒驾车,而其持有的驾驶D证处于实习期。
据汪某自述,酒是前一天(26日)晚上喝的,本以为经过了一夜酒劲早已消了,没想到时隔15个小时后查出来还是酒驾。民警针对汪某饮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注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