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物品丢失,车辆完好无损?多半是遭遇了“拉车门”盗窃。不砸车不撬窗,也不是技术开锁,只是选择深夜或凌晨沿路挨家挨户拉车门,碰运气盗窃车内财物。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拉车门”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书已于6月20日生效。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洪某在太湖县新仓镇、小池镇,多次将多名被害人的车门拉开,盗窃车内现金、银行卡、加油卡等物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被告人洪某锒铛入狱。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每次停车后一定要锁好车门,车内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重要物件或大量现金,以免留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用遥控钥匙锁门的,更不要怕麻烦,一定要拉拽一下车门予以确认。同时,有条件的话可以在车上安装一个防盗报警系统,增加安全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