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起,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至6月25日,一个月内,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532起,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89起。
6月25日,记者获悉,为全力稳定全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5月25日起,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首个周末,全市就查处酒后驾驶38起、醉驾4起。至6月25日,一个月内,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532起,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89起。
5月26日13时,安庆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宜城路孝肃路路口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6月5日15点20许,安庆交警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华中路曙光路路口发现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准备掉头逆向驶离,立即上前将该车拦截。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蒋某身上有酒气,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
6月9日晚,太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部署开展整治酒驾统一行动。22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低速载货汽车时,发现驾驶人陈某身上一股酒味。现场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g,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陈某驾驶的这辆低速载货汽车属营运车辆。陈某交代,当天13时左右,他在一家饭店吃饭,饮了二两左右的劲酒和一瓶啤酒后,就在车上睡了一觉。到了晚上,他以为自己酒醒了,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料被查后仍是酒驾。陈某因饮酒后驾驶营动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
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安庆交警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制度,实行酒毒同检工作机制。重点夜查区域是国省道路、市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涉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时段为晚20时至次日2时。检查的重点行为包括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行动严管严查,每个交警大队(中队)设立至少一处执勤站点,城乡统筹、警队联勤,织严织密整治网络,做到城市、县乡、高速整治同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统一行动还将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整治行动,减少执法干扰。
对于“夜查”行动中的严重违法者,交警部门予以公示,党员违法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对于整治行动,安庆交警部门从源头开展劝导宣传,落实专人劝阻和举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发生。对于被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安庆交警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及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严重违法者进行公开公示,并推送“信用中国”网。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