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市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记者7月5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专项整治期间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8起,罚没款74.24万元,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74个,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所改观。
据悉,此次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米、面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禽蛋制品、豆制品、油、蔬菜、饮料、水产品、调味品、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日常消费较多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强化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超市、食品批发企业、校园周边食品店、农村食品店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问题食品危害群众。
针对农村务工人员外出多,农村小孩放置“托管机构”多的情况,各地均开展了“托管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同时积极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7972家,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9起,其中食品8起、保健食品1起,罚款61880元。
针对农村家宴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际,以农村家庭宴席、婚丧嫁娶宴席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加强农村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农村家宴厨师进行备案登记,开展事前申请、承诺和现场检查指导,强化餐饮服务人员以及家宴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督促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指导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0366人次;抽检食品223组(不合格8组),抽检儿童食品175组(不合格3组),抽检食用农产品1741组(不合格3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05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85户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208起,罚没款74.24万元;创建“食品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个,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74个。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我市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接下来,我市将以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全过程监管及风险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