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本报刊发了《自来水厂排放的污水是否环保?》一文,说的是潜山县王河镇红光村一家自来水厂非法排污之事。6月28日,红光村村民张先生再次致电《安庆晚报》,称这家自来水厂虽然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但效果不佳。
张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这家自来水厂非法排污之事经《安庆晚报》曝光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潜山县环保局责令该厂进行整改,但效果不佳。
“这家自来水厂只是在排污口处建了两座小蓄水池,污水排到蓄水池,尔后从蓄水池排到附近农田沟渠内,流向附近鱼塘。”张先生说,红褐色污水经过简单沉淀,便向外直排,这不符合环保要求。“我认为,这家自来水厂是在‘糊差事’。”
6月28日,记者再次来到这家自来水厂。记者看到,该厂排出的污水仍然是红褐色,经沟槽流到两座小蓄水池内。蓄水池相当于两个小池塘,面积200平方米左右。该厂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按照潜山县环保局的要求进行整改的,并建了两座蓄水池。
这名负责人承认:“如果严格按照要求,这两座蓄水池应该不达标。”
潜山县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对这家自来水厂排出的污水进行了检测,水质存在严重超标。“我们已责令这家自来水厂进行整改,目前还没有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