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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油烟影响居民生活

  7月11日,市民林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是大观区北正街5号楼的居民,常年饱受楼下餐馆的油烟困扰。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图为餐馆排烟管道 

  林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他家楼下有一排餐馆。这些餐馆大多数将烟囱安装在店铺招牌的上方,油烟直接对外排放,每天都能闻到呛人的油烟味。“特别是傍晚时分,油烟特别大,小区内到处弥漫着很浓的油烟味。一些居民为此找过店主交涉,但对方不予理睬。”

  “小区内一些低楼层的住户更是深受其苦。有的居民由于受到油烟味的长期侵蚀,影响身体健康,出现咳嗽、头痛等症状。”林先生说,不仅如此,一些餐馆还将厨房里的管道接入小区下水道,排入油渍等废弃物,导致下水道经常堵塞,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还小区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北正街5号楼。这栋楼下开了一排餐馆,有的餐馆安装了排烟管道,管道口接入小区下水道。记者注意到,餐馆的油烟管道和墙壁及地面上,到处都是油烟沉积的黑色油渍。

  采访中,有居民告诉记者,由于规划不合理,以及一些餐馆没有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有的即使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仍存在遗漏问题,导致油烟扰民现象频发。“我们多次向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进行过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究竟有没有标准呢?安徽国誉律师事务何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何律师说,对于居民们投诉的油烟扰民问题,这些餐馆已构成侵权,侵犯了小区居民的相邻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小区居民可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映,也可到法院起诉维权。”

  7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城管执法局。该局有关工作人员称,他们将要求大观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如果有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将督促其立即整改。“如果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小区居民仍能闻到浓浓的油烟气味,这就需要环保部门安排技术人员对餐馆排烟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餐馆超标排放,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关键词:油烟餐馆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