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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屋渗水拒交房租引纠纷

  10日,太湖法院民二庭法官们经过多方努力,成功使得涉及多个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的批量案件得以撤诉,最终案结事了。

  该批案件的原告皆是太湖县房地产管理局,被告则是各个承租社会保障房(即公租房)的承租人。因该批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影响甚广,各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仔细了解了案情,此批案件均是因为这些承租社会保障房的被告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房屋租金,且逾期至少半年,原告一直催要均未果,遂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各被告及时交纳拖欠的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着手向各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有几户白天没人在家,承办法官只好在晚上送达。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些被告没有及时交纳房租是因为承租的房屋下雨天会出现雨水渗漏情况,尽管原告派人维修了,但是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承办法官一面跟被告释法说理,逾期不交纳还要承担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又建议原告及时派人去处理公租房渗水问题,原告派人重新修缮了房屋。

  不久,各被告均向原告交纳了拖欠的房屋租金并表示以后一定会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原告亦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10日批准了原告的撤诉申请并迅速制作了民事裁定书。

  一批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批量案件在法官们的努力下得以案结事了。

关键词:房租纠纷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