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安庆晚报刊发了《开发商越线平地 村民难讨说法》一文,说的是怀宁县洪铺镇洪铺社区方女士耕种的菜地遭开发商开挖破坏,农作物大面积被毁。相关部门表示,将出面协调此事,并对开发商违法行为进行查处。7月17日,方女士致电安庆晚报记者,称协商过程中,双方因分歧较大,此事仍未解决。
当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怀宁县洪铺镇洪铺社区。洪铺镇国土所一名任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经镇国土所、镇司法所、社区的联合调查,方女士种植的菜地属于城镇建设用地,其权属为洪铺镇洪铺社区大塥组,而安庆市城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红线”外进行场地平整的行为,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镇国土所依法进行了制止,并上报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责令其整改并予以查处。
记者在这名任姓负责人提供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上看到“你公司(安庆市城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平整土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立即恢复原状”的字样。
这名负责人说,据了解,开发商认为征地“红线”外部分场地属于原洪铺镇供销社用地。“为方便当地村民通行,开发商在该处进行场地平整,拟修建一条2米宽的人行通道。”
方女士则认为,原供销社用地已全部拍卖,且征地“红线”外的场地并非属于开发商。“因此,开发商无权进行场地平整。”
当记者提出查看相关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时,这名任姓负责人却称“年代久远,暂时无法提供。”
记者随后陪同方女士来到洪铺镇政府。一名刘姓负责人表示,双方在土地权属及补偿方案上仍存在分歧。“我们会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争取早日‘和平’解决此事。”
经过调解,方女士同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并重新考虑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