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湖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新农合骗保案,7月12日该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郭某、郝某、黄某被依法逮捕后已移送起诉。
今年五月份,太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向太湖县公安局反映了郭某、郝某、黄某涉嫌诈骗新农合基金的线索。太湖县公安局接报后,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案,分别对郭某、郝某、黄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进行了并案处理。
经依法侦查查明:今年以来,郭某、郝某、黄某手下的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他们三人当时分别支付了受伤工人的医疗费用,但是随后这三人又分别拿着受伤工人的相关材料,违规从太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用,盗取国家新农合基金,且数额较大。因为工伤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之内,所以这三人都构成诈骗罪。
太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王鑫介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郝某某、黄某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违反安徽省新型合作医疗补偿的有关规定,分别从太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骗取新农合基金6千余元、一万余元和五千余元。
中队长赵铭晏告诉记者:“通过此案我们发现这几名犯罪嫌疑人都是以违规手段诈骗国家新农合基金,在此作为公安机关告诫广大市民,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可投机取巧,骗取国家新农合基金。”
目前,太湖县公安局已将这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三人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