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4号),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对我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增加基本养老金。
接到养老金调整通知后,我市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准确吃透政策、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目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今年是我市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共有17.27万人符合今年调待政策,今年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127.03元,调整后全市2017年底前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2232.70元,其中市本级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2435.09元。由于累计缴费年限、2017年养老金水平和年龄等具体情况不同,每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