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支部书记、控申科科长李慧珍,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她的带领下,该院控申科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李慧珍时刻以服务群众为己任,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2014年10月,李慧珍无意中了解到一起案件情况特殊,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她带领科室干警主动下访,调取有关材料认真审查。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经检察长批准,县检察院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该救助案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首届“十佳”民生检察案例。
李慧珍创新工作方式,将举报、来信来访接待、控告申诉形成有机统一体,使得该院控申科多次被评为党员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