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市农委畜牧兽医局获悉,截至8月30日,全市共排查养殖场(户)4000余场(次)、生猪屠宰场49个、生猪无害化处理场1个,排查猪只400余万头(次)。目前,我市无从非洲猪瘟疫区和高风险区调购生猪及其产品,生猪疫情稳定,未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例。
8月7日以来,市畜牧兽医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排查,重点排查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场。8月16日,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学习与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防治技术规范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强化非洲猪瘟防控的各项应急准备。截至8月30日,全市共举办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班8场、400余人(次),发放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挂图、宣传册、明白纸等资料4000余份。
8月31日,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非洲猪瘟排查工作责任制,要求各地明确排查范围和排查任务,根据辖区范围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和生猪散养户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合理安排排查人员任务,每个场点、每个养殖户确定一名排查人员和一名分管领导,确保不漏一个场点、一个农户、一头生猪。
要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立即组织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和散养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有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或发生猪瘟疫苗免疫失败、不明原因死亡等现象的,就地隔离封锁并立即报告。
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签定非洲猪瘟排查责任书,明确排查人员的排查范围、排查频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对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的,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的,实行责任追究。对渎职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