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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建成1-2个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网络零售额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

  日前,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培育电子商务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实施带动示范工程和强化政策支持等5个方面重点工作,向“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的目标大步迈进。

  近年来,我市电商产业蓬勃发展,已经形成以鸿润、景湖、野娃等一批骨干企业,48号电商园和桐城电商园等一批龙头电商园区为代表的电商发展新局面。同时,农村电商实现全覆盖、跨境电商发展前景可期。2018年1-5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2.15亿元,同比增长29.5%。

  “但总体上,我市电商发展还处于‘爬坡阶段’,还存在诸如市场主体发展不健全、地区发展不平衡、电商配套服务滞后,人才严重缺乏等诸多问题。”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电子商务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对补齐服务业短板有重要作用。“与海安比较起来,我们电商的资源配置作用还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与其他产业融合度不够。”

  根据《意见》安排,下一步,我市将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工业企业、外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拓展产业链;培育电子商务主体,从园区、平台、龙头企业等多方支持电商主体做大做强;完善服务体系,从物流、协会、人才等方面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施带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全市6个县作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示范作用,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企业;强化政策支持,参照海安市做法,同时融合我市现代服务业政策、外经贸政策中支持电商条款,在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引导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系统支持。

  《意见》还提出了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建成1-2个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网络零售额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高度融合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