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针对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的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大、中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市、县(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集镇美容美发店。重点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公告的不合格烫发、染发类以及面膜类(祛斑、祛痘)化妆品等。专项检查从9月1日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
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质量可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9月1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的资质情况、标签标识等。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化妆品的资质情况,具体包括国产化妆品是否为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备案凭证等。
检查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主要查看国产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示,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是否标示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的说明书上是否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同时还将查看美容美发店是否经营使用来源不明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行为等。
本次针对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的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大、中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市、县(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集镇美容美发店。重点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公告的不合格烫发、染发类以及面膜类(祛斑、祛痘)化妆品等。专项检查从9月1日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加强与行业分会的联系与协作,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同时严格依法处置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视情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相应处置措施。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