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7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我市环保信访件30批695件,我市共办理完毕22批571件,立案处罚企业46家,拟罚款金额16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7起,实施限产、停产企业7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关停取缔企业(作坊)142家。
本轮省环保督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实行领导包保抓整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率13个突出环境问题包保督办组,实行分片包保督办,逐一审查整改方案,督查整改进展,协调解决整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成立省环保督察联络组,积极开展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交办信访件实行7日办结制。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我市组织开展“散乱污”等突出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再回看,完善一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相关手续,搬迁一批企业进入相关工业园区,依法关停一批整治无望企业。为方便市民投诉举报,我市在电话、来信举报的基础上,开通督察微信举报平台,并开展了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