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新闻投稿
求职简历
招聘信息
发布商品
房屋出租
房屋出售
信息
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擅自毁林修路,不久前,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张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太湖县寺前镇佛图寺村雇请他人开挖机占用林地毁林修通一条道路,经鉴定该山场被占用林地面积4042平方米,2018年1月,张某退缴违法所得14300元。法院鉴于张某自愿认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该判决10月25日生效。
打造高颜值有气质的和谐宜居文都 ——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述
望江侦破以檀玉来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老人去世遗留多枚子弹 家属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脏乱差的环境何时得到改善?
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聂立新
焚烟亭
沿江路旁的建筑
城市防洪墙
安庆古城墙
振风塔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05 www.aq36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庆热线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 0556-5818365 18155662228 E-mail: webmaster@aq365.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1.B2-20070020 皖ICP备05000670号皖公网安备 34081102888888号